青岛房产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8-04 13:39:58 | 点击量:2494

青岛房产学校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各班级:

鉴于目前国内疫情的严峻形势,根据上级的紧急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完善疫情防控体制机制
调整学校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继续保持常态化工作运转。刘合森任组长,李海宁、张勇、梁蕾、周韫颖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校医和各班主任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梁蕾兼任。

成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梁蕾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处负责人组成。专班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侯成娟兼任。


二、加强人员管理
1.自本通知发布起,暂停参加需前往国内疫情重点地区的各类会议活动。各部门要按照“非必要不离青”的原则,加强外出审批报备管理工作,严格离青事由审查,教职工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地级市及毗邻区;在外旅游人员要立即返青,探亲人员要尽早返青;外出返青人员严格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返青管理各项规定;确需离青人员要提前向单位报备,报告离青事由、离青和返青时间、目的地及具体行程安排,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离青。办公室要结合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建立教职工离青工作台账,提前掌握外出人员准确行程信息。
2.如自疫情重点地区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返青的人员须提前三天向学校办公室和社区报备,自觉配合执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重点地区来青返青人员管控规定。亲属目前尚在国外且近期有回国计划的,相关工作人员要提前向学校办公室和社区报备,报告拟回国人员基本信息、回国时间、航班信息、回国的第一入境点等情况。
3.严格落实暑期校园“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对外来访客要做好来访登记,严格落实健康码查验、行程卡核验、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实名登记、记录联系方式等要求,对 14 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要求出具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入内;禁止红、黄码人员入内,并就地做好稳控工作,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属地公安、疾控部门。
4.总务处要切实做好办公区域消杀通风,对公共区域进行重点消毒,并保持办公区域卫生整洁。食堂要分散就餐,取餐保持1 米距离。做好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和食堂区域消杀、保洁,确保餐具卫生、食材安全。
5.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教职工要坚持每日钉钉健康打卡,学生健康打卡由各班主任组织实施,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6.减少到游乐场、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费和逗留。前往人群聚集的地方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一米线”、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7.师生员工要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自己或家人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活动轨迹交集等情况,或28天境外旅居史和14天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要立即报告。

8.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确保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

近期青岛市将启动15-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各班级要根据学生处的统一部署,确保顺利完成学生疫苗接种工作。

各部门、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要求落实到位。学校将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情形严重的按规定追责问责。

20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