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意见》(青教通字〔2023〕78号)、《关于评选青岛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带头人的通知》(青教办字〔2023〕27号)文件要求,经教师自荐,学校资格审核、初步遴选,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推荐李美荣、张强参加青岛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学科带头人评选,王菲参加青岛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班主任带头人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
任何部门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文本、电话等形式向学校办公室提出。
受理电话:85624323。
附件:
青岛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学科、班主任)带头人申报表——李美荣.pdf
青岛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学科、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申报表(王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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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青岛市教育教学带头人选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8 16:53:58 | 点击量: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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