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房地产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介绍

作者:青岛房产学校 | 发布时间:2023-01-05 15:34:51 | 点击量:6472

【学校介绍】

青岛市房地产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成立于1984年,是一所专门为房地产行业及各类建筑企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学校。学校以建筑类专业为特色,长期从事中专以及专科层次学历教育,同时开展以建筑类为主的各级各类培训,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具备山东省建设厅颁布的建设类培训二级资质,是青岛市建设职业教育集团和青岛市职业教育建筑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牵头单位。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确保了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刘合森校长是国家教育部住建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房地产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青岛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青岛市职业教育名校长”。学校多名教师获得青岛市名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学校坚持信息化教学改革,信息化课堂教学水平在青岛市走在前列。近三年我校教师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创新杯”信息化教学大赛等赛事中屡获殊荣。其中赵苗苗、李美荣等四个教师团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银牌。路克老师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学会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金牌。学校工程造价专业教学团队被认定为“山东省教学团队”。

学校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着力加强专业现代化建设,在省内同类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的建设中发挥着特色引领作用。学校专业设置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市场需求,形成了建工、造价、环艺三大骨干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是青岛市骨干专业。工程造价专业是青岛市骨干专业、山东省品牌专业。省教育厅委托我校牵头编写了全省《工程造价》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学校《工程测量》《建筑工程制图》等多门课程入选青岛市精品课程。学校各专业实行三二连读、普通中专培养模式。学生毕业时,可获得中专、大专毕业证书,还可取得相关专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学校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2018年我校代表青岛市参加全国技能大赛获得建筑CAD项目比赛金牌,工程测量项目铜牌。学校率先将建筑BIM技术引入中职教学的人才培养方案,为培养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新型技术人才开辟了一条特色之路。2018年成功申办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培训点,首批培训通过率高于全国平均十个百分点。

学校是青岛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按照现代学徒制的培养方式,推进产教融合,深化教育模式改革,实现对“工匠精神”的传承和发扬。学校组建了以南通三建、青建集团、一木集团等建筑企业为主导、行业协会为依托、职业学校为基础的青岛建设职业教育集团,联合德才装饰、青建联合等名优企业共建青岛市公共实训基地。学校探索招生招工一体化的人才共育机制,学生入校后即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可在建设职业教育集团内实现优质就业。

 

【历史沿革】

青岛房产学校于一九八四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建校,时称“青岛市房地产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主要任务是面向全省房地产行业培养房地产经济管理中等技术人才,隶属原青岛市房产管理局主管。1986年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加挂“青岛房地产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990年青岛市教育局批准更名为“青岛房产学校”。1995年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劳动厅批准加挂“青岛市房产技工学校”牌子。2004年学校更名为“青岛市房地产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后,学校隶属于新组建的市房产置业集团(现更名为“青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至2010年期间与青岛理工大学联合办学,加挂“青岛理工大学高职学院、成教学院”牌子。2012年起恢复中专起点的招生,并与山东城建学校联合办学,开展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的形式培养。

 

【主要荣誉】

青岛房产学校是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住建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教育部首批建筑信息模型(BIM)“1+X”证书试点院校、教育厅住建厅“全省建设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单位、“山东省建筑业教育协会”理事单位、“山东省建设教育职业协会”理事单位、山东省职业院校“三教”改革联盟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理事单位、“青岛市建设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青岛市建筑类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青岛市“高等学历教育与高级职业资格教育对接试点学校”、青岛城市公共服务管理与管理教学联盟副理事长单位。青岛房产学校被评为全国房地产业教育先进集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中心会员单位,青岛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青岛市文明单位标兵、青岛市文明校园、青岛市四星级阳光校园、青岛市校园文化示范学校、青岛市卫生先进单位、青岛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青岛市女职工依法维权示范单位、青岛市红旗团委及新浪网“最受网民欢迎的中职学校”。